【48812】临沂罗庄区14家企业因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被立案处分
4月4日,临沂市罗庄区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季度空气质量暨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办状况。据了解,2018年一季度,临沂市罗庄区环境空气质量归纳指数为7.24,同比改进7.4%。14家企业(15起案子)的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被立案处分,触及建设项目违法、固废危废违法、放射辐射违法、废水等类别。
据了解,2017年中心环保督察下沉山东期间,全区共转办中心环保督察信访件107件,到现在,已办结完结并销号103件,办结完结请求销号2件。1-3月份,罗庄区共下发区级环保监察通报6期,触及问题11个,已悉数整改结束;共收到市级督察通报3期,督办单4期,共触及问题29个,已整改并上报处理状况12个,其他17个问题正在处理,其间建筑工地问题6个、路途等扬尘问题5个、燃烧废物问题2处、水泥搅拌站等问题2处、涉嫌“散乱污”作坊点2处。
别的,1-3月份,罗庄环保分局共对14家企业(15起案子)的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处分,其间山东华美精细铸业有限公司罗庄分公司、山东泰宗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天威煤业有限公司、山东华俊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临沂青年印刷有限公司、罗庄区铭鑫电器厂、山东宏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临沂鑫厚木业有限公司、临沂金泰陶瓷科技有限公司、罗庄区利康饲养厂等10家企业触及建设项目违法,山东华美精细铸业有限公司罗庄分公司、临沂圣龙耐磨科技有限公司触及固废危废违法,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罗庄区沂堂镇卫生院触及放射辐射违法,罗庄区利康饲养厂触及废水类违法。
下一步,罗庄区将深化施行“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聚集工业、散煤、畜禽饲养、黑臭水体和扬尘等污染管理,强化部分联动,加大环保法律力度,严肃查办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从始至终坚持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高压态势,坚决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