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不锈钢炼钢作业区在通过不断学习研究后,管理技术人员成功开发了电炉+中频炉双联冶炼
本周国内高碳铬铁即期现金冶炼总成本窄幅波动。铬矿价格平稳运行为主,部分块矿需求较弱价格出现小幅回调1.5元/吨度,焦炭价格本周再下降50元/吨,兰炭价格出现小幅上调20元/吨,北方SF-EF工艺小幅上升。本周全国高碳铬铁即期冶炼总成本基本持稳。截至9月13日,内蒙古地区成本区间8552-8786元/50基吨,全国平均成本为9217元/50基吨。 当前终端不锈钢需求难能修复,原料受压下上行困难,焦炭需求缓慢修复,短期博弈之势加剧,预计短期铬铁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平稳运行。
2月14日全国铬矿港口总库存321.8万吨。其中南非铬矿库存为260.3万吨,占总库存81%,环比上周下降1%。天津港南非铬矿库存为212万吨,占天津港库存79%,环比上周下降1%。土耳其铬矿库存4.7万吨,津巴布韦铬矿库存5.6万吨,其他品种铬矿库存51.2万吨。铬矿期货大幅跟涨,推动市场情绪持续走高,虽然库存显著累库对供应的支撑或有影响,但短期市场多看好短期后市,铬矿价格仍存上涨空间。
本周国内高碳铬铁即期现金冶炼总成本继续上升。铬矿现货涨势放缓,累计上涨1元/吨度,焦炭第八轮提降落地,冶金焦价格下降50元/吨,铬矿持续上涨的带动,铬铁成本重心上移。本周全国高碳铬铁即期冶炼总成本上升。截至2月14日,内蒙古地区成本区间7420-7826元/50基吨,全国平均成本为8111元/50基吨。 近期铬矿期货成交节节上涨或使现货仍有一定上升空间,焦炭情绪依然偏弱,第九轮可预期降价升温,原料端铬矿的偏强涨势下,预计短期铬铁总成本将继续上升。
价格方面:2月14日,天津港南非40-42%精粉散货现货价格在50-52元/吨度左右,期货价格245-255美元/吨。土耳其46%-48%精粉现货报价在60-62元/吨度,期货报价在310-320美元/吨。 供需方面:(1)周内期货现货铬矿价格均有上调,周初现货价格领跑,市场信心提振,周中期货铬矿开始提涨放量,期货铬矿成交价格不断攀升,期货铬矿出货情绪浓厚。现货铬矿卖方在春节以前已经低价出货,并且节前并未得到上游铬矿放量,节后铬矿现货资源持货不多,压力不大,铬矿现货价格提涨后高位持稳,但不排除受近期铬矿期货价格走高,带动现货跟涨的可能性。但期现铬矿价差不大,铬矿现货端可操作空间存在限制。(2)铬矿买方方面现在对后市乐观预期不足,采买铬矿压力较大,但考虑到后期生产的正常运转也是接货高价期货铬矿保证一定的原料库存,但是铬铁价格一样能基于成本提高得到抬涨。(3)逐渐靠近市场下半月,市场关注不锈钢的需求情况和不锈钢厂的铬铁钢招价格,同时也在关注宏观面的政策性刺激。短期铬矿预计价格强稳运行。 成本方面:每日7点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309,海运费总体暂稳。
因此,共昌轧辊的成分设计以高铬、高钼、高钒为主,配以合适的碳含量 第四代高速钢轧辊在生产的基本工艺设计上采用立式离心复合铸造;内层材质为高强度高韧性球墨铸铁(QT400或QT450),双线四丝球化技术;外层安全厚度设计不低于15毫米(半径方向),上下辊身外层厚度差小于30毫米;在热处理工艺设计上采用高温淬火(正火)+三次回火(去应力)工艺该轧辊在热处理设计上具有5个特点:一是高温保温阶段温度高、保温时间长,使所有外层充分奥氏体化,促进偏析组织充分熔解;二是淬火冷却速度快,均匀旋转淬火,整体冷却均匀,得到细小的马氏体组织;三是三次回火得到细小弥散分布的二次颗粒状碳化物,促进残奥充分转变,得到回火马氏体+少量回火贝氏体组织,精准控制辊身硬度;四是计算机自动测温、控温,温度控制精准;五是淬火后及回火区间进行皮下(避开脱碳层)硬度检测和金相检测,灵活微调热处理参数。
据Mysteel梳理,《上海市产业体系调整负面清单(2018版)》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钢铁限制类清单 1、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2、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电按等价值)、新水耗量大于1.5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3、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1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4、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70公斤标煤/吨(电按当量值)、新水耗量大于1.5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5、150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生产线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生产线、含铬质耐火材料 8、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生产线、冷却循环水系统管式喷淋冷却装备 13、冷却循环水系统重力式无阀过滤器 14、高炉煤气湿法除尘工艺15、轧钢加热炉炉底梁水冷技术 16、100万吨/年以下球团回转窑及带式焙烧机 钢铁淘汰类清单 1、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2、60吨及以下电弧炉(特钢企业30吨及以下电弧炉)及配套的AOD、VOD、VD、LF精炼炉 3、100吨及以下转炉及配套的AOD、RH、VOD、LF精炼炉 4、复二重线、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6、叠轧薄板轧机 7、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8、热轧中宽带钢(宽度低于900mm)及窄带钢轧机 9、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0、直径100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1、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12、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13、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 14、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15、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16、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17、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 18、单条生产线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19、环形烧结机 20、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 21、固定床煤气发生炉 22、单独镀锌板材生产线、普通松弛级别的钢丝、钢绞线万吨及以下线万吨及以下普通钢冶炼装置 2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生产线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生产线兆帕级以下的光圆钢筋 附原文: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产业体系调整负面清单(2018版)》的通知 。
原对钢铁企业执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附件:钢铁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附: 《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钢铁部分) 限制类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高度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2025.886, 0.00, 0.00%)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穷的地方,矿热电炉容量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淘汰类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横列式线、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单条生产线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10.670, 0.00, 0.00%)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2012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年)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原对钢铁企业执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附件:钢铁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附: 《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钢铁部分) 限制类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高度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穷的地方,矿热电炉容量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淘汰类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横列式线、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单条生产线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2012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年)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原对钢铁企业执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附件:钢铁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附: 《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钢铁部分) 限制类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高度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穷的地方,矿热电炉容量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淘汰类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横列式线、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单条生产线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2012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年)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切割淬火倾向性大的高碳钢和强度级别高的低合金钢时,为避免切口形成淬硬层或产生裂纹,应适当加大预热火焰能率,放慢切割速度,必要时可进行适当预热铸铁不锈钢等材料,一定要采取特殊的工艺措施才能用氧气切割至于铜和铝等有色金属具有较高的导热性,故不能用一般的切割方法 5、金属中阻碍气割过程和提高钢的可淬性的杂质要少 阻碍气割过程的杂质如碳、铬以及硅等元素要少,同时提高钢的可淬性的杂质如钨、钼等元素要少,这样才能保证气割正常进行。
根据上述条件,氧气切割主要用于切割低碳钢和低合金钢切割淬火倾向性大的高碳钢和强度级别高的低合金钢时,为了防止切口形成淬硬层或产生裂纹,应适当加大预热火焰能率,放慢切割速度,必要时可进行适当预热铸铁不锈钢等材料,必须采取比较特殊的工艺措施才能用氧气切割至于铜和铝等有色金属具有较高的导热性,故不能用一般的切割方法 5、金属中阻碍气割过程和提高钢的可淬性的杂质要少 阻碍气割过程的杂质如碳、铬以及硅等元素要少,同时提高钢的可淬性的杂质如钨、钼等元素要少,这样才可以保证气割正常进行。
根据上述条件,氧气切割主要用于切割低碳钢和低合金钢切割淬火倾向性大的高碳钢和强度级别高的低合金钢时,为了防止切口形成淬硬层或产生裂纹,应适当加大预热火焰能率,放慢切割速度,必要时可进行适当预热铸铁不锈钢等材料,必须采取特殊的工艺措施才能用氧气切割至于铜和铝等有色金属具有较高的导热性,故不能用一般的切割方法 5、金属中阻碍气割过程和提高钢的可淬性的杂质要少 阻碍气割过程的杂质如碳、铬以及硅等元素要少,同时提高钢的可淬性的杂质如钨、钼等元素要少,这样才可能正真的保证气割正常进行。
高速钢复合辊环热处理时,内层球墨铸铁在高温下淬火,组织粗大,氧化严重,力学性能明显降低此外,高速钢复合辊环内外层导热系数和线胀系数不同,比整体铸造辊环存在更大的铸造应力,高速钢复合辊环高温淬火时易开裂因此,高速钢外层成分设计时着重考虑铸态下获得高硬度马氏体,省去高温淬火工艺,既可防止内层性能降低,又可防止辊环高温淬火时发生变形和开裂,还可节约能源研究发现,高铬铸铁中V加入量超过4%后,铸态可得到高硬度的马氏体组织,因为V是极强烈的碳化物形成元素,在铸态的冷却条件下,它也能使在奥氏体中析出二次碳化物,降低其碳及铬含量,从而有利于转变成为马氏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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